双一流
211
985
公办
福建省
师范
省重点
本科
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和教育部、省招委会、省教育厅有关规定,特制定本章程。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闽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。第三条学校校名为闽南师范大学(国标代码:10402)。办学类型: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、福建省“双一流”建设高校、博士学位授予单位。办学层次:本科、研究生教育。办学地址:江滨校区: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圆
更多详情请点击查看
2024-04-2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和教育部、省招委会、省教育厅有关规定,特制定本章程。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闽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。第三条学校校名为闽南师范大学(国标代码:10402)。办学类型: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、福建省“双一流”建设高校、博士学位授予单位。办学层次:本科、研究生教育。办学地址:北江滨校区: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圆
更多详情请点击查看
2023-05-0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和教育部、省招委会、省教育厅有关规定,特制定本章程。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闽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。第三条学校校名为闽南师范大学(国标代码:10402)。办学类型: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、福建省“双一流”建设高校。办学地址:北江滨校区: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圆山校区:福建省漳州市高新区圆山大道顶厝188号办学层
更多详情请点击查看
2022-06-22第一条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和教育部、省招委会、省教育厅有关规定,特制定本章程。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闽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。第三条学校校名为闽南师范大学(国标代码:10402)。办学类型: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,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,福建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。办学地址:江滨校区: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圆山校区:福建
更多详情请点击查看
2022-06-22学院简介闽南师范大学艺术学院2004年开始筹建,2006年11月正式成立。学院秉承“博学、明理、砺志、笃行”的校训,坚持走“协调发展、结构合理、特色突出、优势互补”的综合发展道路。坚持发展音乐、美术师范教育等传统优势专业,积极培育发展公共艺术等新兴专业;充分发挥区位优势,不断扩大校际交流,推动闽台合作办学。学院设有音乐学(师范)、美术学(师范)、公共艺术、音乐学(闽台)、公共艺术(闽台)五
更多详情请点击查看
2022-06-2124日下午,省招委会、省教育厅召开2014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暨监察工作视频会议,全面部署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招生监察工作。2014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,将有八大方面改革:据统计,今年全省共有25.5万人报名参加高考,扣除高职入学考试已录取的3.3万人,共有22.2万人参加6月份的高考。改革一:推出面向农村专项招生新规经省招委会研究,我省今年将在省属本一批招生高校及部分本二
更多详情请点击查看
2022-06-21问:今年在福建的招生计划是怎样的,招生批次是怎么安排?答:我校2014年面向福建省招生计划3314人,安排在提前批、本一批农村专项计划、本科一批、本科二批、体育本科批、艺术本科A批等6个批次。其中本科二批的专业为闽台合作项目专业,体育本科批的专业含体育教育、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,艺术本科A批的专业含音乐学、美术学、公共艺术、广播电视编导专业。其余的招生专业均按照本科一批分数线招生。■问:学校今年
更多详情请点击查看
2022-06-2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,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,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,特制定本章程。第二条 学校普高招生工作遵循“公平竞争、公正选拔、公开程序,德智体全面考核、综合评价、择优录取”的原则,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、考生、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。第三条 学校全称为闽南师范大学(国标代码:10402),学校
更多详情请点击查看
2022-06-21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国发〔2014〕35号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,国务院各部委、各直属机构: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出全面部署,今年《政府工作报告》提出了明确要求。改革开放30多年来,我国考试招生制度不断改进完善,初步形成了相对完整的考试招生体系,为学生成长、国家选才、社会公平作出了历史性贡献,对提高教育质量、提升国
更多详情请点击查看
2022-06-21亲爱的同学:祝贺你成为我校2014级新生。为帮助你顺利办理入学手续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一、报到时间、地点凡我校录取的新生,须持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等有关证件,按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。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,应事先向招生就业处办理请假手续。请假一般不得超过20天。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,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,视为放弃入学资格。请所有新生务必于收到《闽南师范大学2014新生报到须知》后的
更多详情请点击查看
2022-06-21